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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公告標售本院核准報廢財物1批,歡迎踴躍參加投標。

 

一、本次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如附表1)。


二、投標資格:合法登記之公司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請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110年9月7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院鐸102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10時30分同一地點開標。


四、投標方式: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連同應繳保證金之現金或票據妥予密封,於110年9月6日下午5時整前寄送或送達本院投標。投標人得於開標前30分鐘到達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鐸102室),出示身分證參加開標。【法人(公司)投標者,應出示法人證明文件及授權委託書】。參與開標人數,各標以1人出席為限。

 

五、本次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院安排現場查看,現場察看請先聯絡聯絡人惠先生(電話:02-77407051),現場察看時間:辦公時間內上午9點至11點,下午2點至4點,例假日除外。

►物品放置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決標之次日起7個工作天至本院三峽總院區出納一次繳清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由本院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八、其他事項詳見附件公告內容。


本案窗口
惠先生/本院秘書室/電話:02-7740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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