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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職缺名稱
策略溝通辦公室專任助理

需求人員
1名

性別
不拘

薪資
月薪38,617 元 (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曾任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公務機關及民間公司相關工作經歷1年以上,得檢附具體證明文件,於到職後,經用人單位專案簽准後,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工作地點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601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藝術、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門等相關系所學校畢業,視覺技術、
媒體製作、美術、藝術、設計等相關科系所尤佳。
2. 具攝影專長,熟稔各項影片剪輯軟體與應用。
3. 具美術設計專長,熟稔各項美術軟體與應用。
4. 具備溝通傳達與企劃協調能力。
5. 對公務行政具有熱忱與能力,能獨立作業,亦能團隊合作以解決問題。
6. 歡迎身心障礙者投件。

工作內容
1. 配合本院重點業務營造形象識別及全院性視覺識別形象規劃執行。
2. 配合全院議題文案,運用出版品、網站、電子報、文宣海報及其他媒介,進行影像拍攝與編輯、美編設計等事項。
3. 本院臉書經營與電子報網站維運。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自112年1月1日(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上班採彈性方式:上午8時至9時刷卡上班、下午5時至6時刷卡下班。全天上班時間8小時。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為休息時間。
週休二日。

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個人照片、學經歷及聯絡方式等)。
2. 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
4. 攝影成果及藝術相關之個人作品集。
5. 其它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掃描檔)。

投件及聯絡方式
請於111年12月8日下午5時前將報名資料寄至patty@mail.naer.edu.tw(含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及作品集等),如有紙本作品集,可郵寄至 10601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8樓 張小姐 收
(聯絡人:國家教育研究院策略溝通辦公室張小姐 02-77407880)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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