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首頁/研究主軸/公平/素質

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 | 王令宜 助理研究員

       健康為幸福之本,《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揭示:「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強健體魄及思考、……,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範的九大核心素養中,亦於第一項「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內涵首先指出應培養學生「具備身心健全發展的素質」,以成為均衡發展的現代國民(教育部,2014),顯見學生健康之重要性。

  研究指出:規律運動能夠有效延緩長者的失智、失能,且輕度失智、失能的長者也能透過運動達到某種程度的復原效果,惟運動習慣最好能從小養成,以免落入「越少動,越難動」的惡性循環(陳雅美,2020.9);陳永儀(2020.9)也指出「健康」是父母對子女期望之首選,然而現代人長期處在壓力狀態下,對身心造成不可抹滅的危害,而紓解壓力、調適身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有氧運動的習慣,而且「有動好過不動,多動好過少動」,顯見重視身心健康可說是教育的終身大事,且從小重視身心健康、培養良好健康運動習慣,將成為一生受用無窮的資產。

  本文分析近二年各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之動向與做法,針對強化法案政策、撥款補助計畫及鼓勵健體運動等三方面說明如後。

……【全文詳見相關連結內容】

top
回首頁 網站導覽 FAQ 意見信箱 EN
facebook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