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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Center for Education Systems and Policy | 賴協志 研究員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主要係為促進所有學生的有效學習,開展所有學生的優勢潛能,亦即能夠達到拔尖、扶弱、顧中間的目標,基於此,政府提出許多革新方案,用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整體教育品質。自2013年起,國民小學階段弱勢學生的補救教學,主要係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稱「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來執行;而我國政府為協助都會區學業成就低落、學習程度較差或因故學習中斷的學生獲得更多課後學習上的輔導與照顧,持續在都會區的國小推動補救教學方案,每年均補助許多經費及資源給都會區的國小,這些接受補助的國小在補救教學方案實施與資源挹注後的執行情形值得探究。本研究主要採用問卷調查法,以臺灣地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六都之607位參與課後補救教學之國小教師為樣本,獲得的研究結論主要包括:

一、我國都會區國小補救教學方案執行現況之整體目標達成度表現尚可,最應加強完成國小各年級之基本學習內容,客觀界定出學生之基本學力:六都國小及六都都會國小補救教學方案執行現況之整體目標達成度表現尚可,得分屬中等程度;各題項之中,以「能正確篩選出學習低成就學生,系統監控受輔後之學習進展」表現較佳;而「能完成國小各年級之基本學習內容,客觀界定出學生之基本學力」表現相對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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