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 Area :::
   
:::
Home/Research/Equity and Quality

Research Center for Education Systems and Policy | 簡瑋成 副研究員

壹、前言

  現今科技快速發展,政府應給予學生們更多學習科技機會,否則他們將會跟不上科技發展的潮流,其需要多元化的學習來培養數位競爭力,同時也需要足夠的數位知識和技能去學習更多新知識(駐舊金山辦事處教育組,2019b)。然而,無法讓每位學生都均等獲得公平的數位學習機會,形成了所謂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其係指社會上不同性別、種族、經濟收入、居住環境、階級背景的人,使用數位產品(如電腦或是網路)的機會與能力上的差異(駐舊金山辦事處教育組,2019b)。數位落差可反映在使用電腦及網路的機會多寡,以及對於電腦及網路使用能力的高低。此名詞首見於美國總統Clinton和副總統Gore的公開演講中,到了總統Bush在談到這個名詞的時候,較少指涉使用電腦或擁有數位產品,比較多是對於寬頻上網普及度的討論。而最早有系統觀察數位落差的國家是美國,自1995年起,由美國商務部國家通信及資訊管理局(NTIA)陸續發布數位落差調查報告。根據OECD 2001年的報告,美國性別間的數位落差不大,但在經濟收入和種族間較大,其中以亞裔使用電腦最多,略高於白人(林昭儀,2011)。

……【全文詳見相關連結內容】

Home Sitemap FAQ Feedback Mailbox 中文
facebook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