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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一、名額:工友1名。(出缺日期114年7月1日)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四、工作項目:

(一)臺北院區會議室設備維護及管理。

(二)臺北院區會議室借用管理及配合假日臺北院區場地外借業務執行事項。

(三)臺北院區本室公文登記桌及公文傳遞、彙整等事項。

(四)臺北院區消耗品、清潔用品管理。

(五)臺北院區經常性收費工作、收據開立及繳庫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或駕駛。

(二)國民中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文書處理等電腦操作能力。

六、薪資待遇:工友薪點90~150;技工及駕駛薪點90~170(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2,210元~ 3萬8,110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給)。

七、報名日期:請於114年5月23日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至「237201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國家教育研究院秘書室」辦理,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採通信報名,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無法受理)。

八、應檢附資料:

(一)填寫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A4大小紙張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請影印成A4大小)。

(四)最近5年年終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五)其他有助甄選之證照或證明文件。

 

九、面談甄選: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談甄選,逾期、資格不符或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

     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二)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以從缺。

 

十、聯絡人:國家教育研究院秘書室游先生,電話:(02)7740-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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