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徵才說明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具教育相關領域之學士或碩士學位(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應屆畢業可,惟錄取報到前須取得正式學位畢業證書)。
二、具備教育心理學、諮商輔導、社會工作相關議題之計畫參與、論文發表以及實務工作經驗者等尤佳。
三、具圖文影音編輯等科技整合能力應用者尤佳。
四、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同時具獨立研究與問題解決能力以及良好團隊合作精神與跨領域溝通能力。
一、協助計畫之研究與行政工作,包含研究資料蒐集與彙整,辦理各項諮詢會議、研討會議活動以及參訪交流等。
二、協助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之相關行政事項。
三、協助本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一、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核定薪資,碩士級第1年月薪新臺幣41,500元起,學士級第1年月薪新臺幣3萬6,300元起,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於114年12月1日仍在職者,依114年度在職比例核支)。
二、依本院「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本院初任專任約用人員,於試用期通過後並經本院及教育部同意得採計其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
一、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案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彈性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7:30至9:30刷卡上班、16:30至18:30刷卡下班,全天上班時間8小時,12:30至13:30為中午休息時間。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一、請於114年5月23日(含)前,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送應徵資料至信箱:tashi627@mail.naer.edu.tw(請將應徵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信件大小不可超過10MB)。郵件主旨敬請註明「應徵社會情緒學習研究室計畫專案助理-XXX(姓名)」。
二、應徵資料寄送後,於上班時間電話聯繫(02)7740-7259承辦人羅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一、履歷表(請使用本院提供之履歷表填寫)。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五、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一、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
二、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