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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研究主軸/課程教學

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 楊俊鴻 副研究員

  「課程綱要」(簡稱「課綱」)是訂定學校課程與教學、編輯與審查教科用書、進行學習評量與升學考試的重要依據。因此,對於存在於「課程綱要」中的專有名詞,應有其清楚的定義及說明,讓大眾有遵循與理解的依據。否則一人一義、十人十義,若是這樣,實則不利於課綱的推廣與實踐。十二年國教課綱己實行一段時間,在教育現場發現,不論是學者專家、教師、行政人員或是家長,對於課綱內所提到的一些專有名詞,許多人皆有其不同定義,例如,光是「核心素養」一詞,大家對於「素養」的詮釋皆是站在不同角度,以致在課程的實踐上,一直有歧異,無法達成共識,是故,在新課程的推動上,「正名」這個做法有其必要性,首先要將重要名詞的定義依照文獻中的理論與專家看法做適當之釐清,然後再邀請教育實務現場的課綱執行者共同進行實例解析。當教育人員對於課程的重要名詞有共識之後,在國家層級的課程推動方面,也能進行得較為順利。基於上述原因,以下係以「領域」、「科目」為例進行說明:......【全文請見相關連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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