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本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誠徵博士後研究(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一、職缺名稱: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
二、需求人員:1名
三、性別:不拘
四、薪資:
(一)月薪新臺幣65,004元整(依本院約用人員資格及薪資標準提敘薪資,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年終獎金依在職期間比例計算)。
(二)本院初任專任約用人員,於試用期通過後得採計其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歷,曾任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公務機關及民間公司,工作內容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得檢附具體證明文件,依本院規定專案簽陳核准後採計提敘薪級。
五、工作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並依計畫需要出差協助。
六、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具教育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博士應屆畢業可,惟錄取報到前須取得正式博士學位畢業證書)。
(二)具備教育心理學、諮商輔導、社會工作等之研究與實務經歷者尤佳,包含研究計畫參與、論文發表以及實務工作等。
(三)具英語或第二外語讀寫能力者佳(請提供證明文件)。
(四)熟悉量化與質化研究方法,且具良好學術寫作與研究綜整分析能力。
(五)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同時具獨立研究與問題解決能力以及良好團隊合作精神與跨領域溝通能力。
七、工作內容:
(一)協助研究計畫文獻彙整、資料蒐集分析以及宣導說明。
(二)協助研發課程指引、教師實踐指標、課室評量指標、課程示例等。
(三)協助計畫之行政工作,辦理各項會議、研習、工作坊以及參訪交流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時間:
(一)自115年1月1日起聘(視實際招聘作業程序而定,以實際到職日為起聘日)至115年12月31日。本案人員應先經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前經考評通過者,正式僱用;不通過者,除評定為延長試用期間外,即視為無法勝任工作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每天上班時數8小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30分至13時30分。
(三)彈性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為7時30分至9時30分,及下班時間為16時30分至18時30分。
(四)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上班及放假。
九、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含個人照片、學經歷及聯絡方式等)。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
(四)其它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掃描檔)。
(五)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掃描檔)。
十、投件及聯絡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報名,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_應徵者姓名」,並檢附相關資料(請依序合併成單一PDF檔),於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前Email至pinghsiu@mail.naer.edu.tw(附加檔案限10MB以內)。
(二)相關詢問請洽本中心聯絡人: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葉小姐(02-7740-7238)。
十一、甄選方式:
(一)初審:書面審查後通知合於本院需求者進入複審。
(二)複審:依照本院公告日期參加本中心面試。
未獲通知參加複審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