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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誠徵「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第3期)」專案助理(定期契約約用人員)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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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徵才機關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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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約用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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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官職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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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稱 |
專案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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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系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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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額 |
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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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性別 |
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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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作地點 |
新北市或臺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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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效期間(公告) |
114年12月8日至114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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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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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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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作地址 |
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或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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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 資】 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核定薪資,學士(第1級)每月36,300元、碩士(第1級)每月41,500元(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經本院同意者,得採計任職前相關工作經歷。 【工作時間】 一、自 年 月 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任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4年12月29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請合併為單一檔案),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myt@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專案助理-(姓名)」。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如對工作內容有相關疑問,請寄至信箱liz462@mail.naer.edu.tw。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五、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蔡小姐,電子郵件:myt@mail.naer.edu.tw,連絡電話:02-77407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