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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徵才】本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誠徵專案助理(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一、職缺名稱: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專案助理

二、需求人員:1名

三、性別:不拘

四、薪資:專任人員月薪41,500元(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五、工作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601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六、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藝術、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門等相關系所學校畢業,視覺技術、媒體製作、美術、藝術、設計等相關科系所尤佳(應屆畢業生須待取得畢業證書後方可到職)。
(二)具攝影專長,熟稔各項影片剪輯軟體與應用。
(三)具美術設計專長,熟稔各項美術軟體與應用。
(四)具備溝通傳達與企劃協調能力。
(五)對公務行政具有熱忱與能力,能獨立作業,亦能團隊合作以解決問題。
(六)歡迎身心障礙者投件。

七、工作內容
(一)本院重要活動拍攝、剪輯與影音製作。
(二)「E Talk數位策展平臺」影片內容規劃執行與相關事務。
(三)配合本院議題,協助網站、出版品有關圖像編輯與美化事宜,並協辦數位與實體策展相關事務。
(四)本院臉書經營與分析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時間
(一)自115年3月1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任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九、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請填寫附件「約用人員履歷表」檔案)。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作品集、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五)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十、投件及聯絡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年1月19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willwin2128@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教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專案助理-XXX(姓名)」。
(二)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7852承辦人王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十一、甄選方式
(一)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
(二)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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