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專案助理
二、名額:1名
三、性別:不拘
四、資格要求: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碩士學位(含)以上資格者。
(二)具國內外文獻蒐集整理能力,對教育研究有興趣者。
(三)主動積極、態度樂觀,具團隊合作能力,認真負責。
(四)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五)熟悉研究方法,具量化統計研究能力尤佳。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育制度及政策相關研究計畫(如高等教育、技職教育、偏鄉教育、校長領導等)之執行(含研究業務及行政業務)。
(二)整理研究文獻及相關文獻資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或依實際要求調整。
七、工作期間:
(一)民國115年4月1日(以實際到職日為起聘日)至116年3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任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八、應徵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報名,請下載「履歷表(空白)」檔案,於115年2月13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grace0519@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專案助理-XXX(姓名)」。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7126承辦人楊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二)檢附資料:履歷表、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九、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符合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將酌列備取人員。
十、工作薪資:
(一)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核定薪資,碩士第1級為4萬1,500元起,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於 115年12月1日仍在職者,依 115年度在職比例核支)。
(二)依本院「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本院初任專任約用人員,於試用期通過後並經本院及教育部同意得採計其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