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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誠徵115年「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與學習型詞典之研發與推廣計畫」臨時工5

1.徵才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

2.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臨時工)

3.官職等

4.職稱

臨時工

5.職系

6.名額

5

7.工作地點

臺北市

8.有效期間(公告)

115520日至115528

9.資格條件

  1. 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軟體,認真負責、細心、具學習意願。

  2. 具備華語文相關知識(漢字、詞語、語法點)或資訊等專業知能尤佳。

10.工作項目

蒐集、彙整及處理計畫相關資料等工作。

11.工作地址

本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或線上。

12.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  資】

時薪210元,每月最高時數50小時(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工作時間】

一、實際到職日起至116331日止。

二、每月自選50小時,惟不可於週日、國定假日工作。其

餘相關細節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應徵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528(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 fajnachang@mail.naer.edu.tw 

二、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語譯中心臨時工-XXX(姓名)」。寄送完成後,可電話聯繫(02)7740-7299承辦人張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

三、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張小姐,電子郵件:fajnachang@mail.naer.edu.tw,連絡電話:(02)7740-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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