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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本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誠徵「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與學習型詞典之研發與推廣計畫」資訊工程師2

1.徵才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

2.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約用人員)

3.官職等

4.職稱

資訊工程師

5.職系

6.名額

2

7.性別

不拘

8.工作地點

臺北市

9.有效期間(公告)

11552211561

10.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畢業(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 熟悉PythonPHP等程式語言。

  3. 能進行文字資料處理、數據清理及數據統計等操作。

  4. 具備Linux 伺服器管理專業能力尤佳。

  5. 具備中文或華語文教學或語料庫應用等專業知能尤佳。

  6. 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細心、具學習意願,且能配合團隊合作模式。(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11.工作項目

  1. 辦理中文語料庫處理與建置工作。

  2. 辦理伺服器管理、資安通報及系統維護等工作。

  3. 開發詞條編輯及管理介面,並提供計畫所需之技術支援。

  4. 與資訊服務廠商聯繫,回報系統維運及資安等相關問題。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2.工作地址

本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13.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  資】

約用人員月薪大專第1級起薪48,026元起;碩士第1級起薪5   1,464 元,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經本院同意者,得採計任職前相關工作經歷。

【工作時間】

一、自 115  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 116  31 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約用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61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fajnachang@mail.naer.edu.tw 。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語譯中心資訊工程師-XXX(姓名)」。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7299承辦人張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張小姐,電子郵件:fajnachang@mail.naer.edu.tw ,連絡電話:(02)7740-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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