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FAQ 意見信箱 EN
facebook youtube
:::
首頁/徵才資訊

1.徵才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

2.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約用人員)

3.官職等

4.職稱

臨時工

5.職系

6.名額

3

7.性別

不拘

8.工作地點

新北市

9.有效期間(公告)

115616日至115630

10.資格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任一項:

  1. 具備臺灣台語聽、寫及打字能力,熟悉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用字及「臺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方案」。(須有部分時段至本院三峽總院區到班工作)

  2. 具備臺灣客語聽、寫及打字能力,熟悉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用字及「臺灣客語拼音方案」,前述客語能力以四縣腔或海陸腔為主,其餘各腔略懂尤佳。

  3. 具備臺灣地名研究相關專長,有地名調查經驗,可配合出差進行田野調查。

11.工作項目

  1. 協助計畫台語/客語地名標注,標注內容包括地名的台語漢字、羅馬字/客語漢字、拼音。

  2. 協助計畫台語/客語地名調查,包括通訊調查或實地田野調查、錄音、資料回傳。

  3. 協助電話聯絡、資料整理等行政事項。

12.工作地址

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或線上作業。

13.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  資】

時薪新臺幣220元,每月最高時數50小時,按實際工作時數核實支付(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工作時間】

11571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1231日止。

【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630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tanliangkun@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計畫臨時工-XXX(姓名)」。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以上請合併為單一檔案)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陳先生,電子郵件:tanliangkun@mail.naer.edu.tw,聯絡電話:02-77407669

相關檔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