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 | 曾大千 研究員
近年來,受到少子女化、人口結構失衡及城鄉發展不均之影響,偏鄉小校等相關議題,逐漸受到重視與討論。以我國近年來之研究而言,乃有針對偏鄉小校,試圖透過社區營造、區域發展等面向,提出與區域內小型學校結合辦學之相關模式,抑或是研擬互利共榮、互補、互助、共強的教育集團化辦學型態等。究其經營與發展上之困境脈絡,則大多乃肇因於地理位置不利(偏遠學校)或個別規模限制(小型學校)所致。
依據《國民教育法》(2023)第10條第2項前段及第3項之規定,基於促進學生同儕互動、培養群體多元學習、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建構優質學習環境、均衡城鄉教育功能及確保學生就學權益等考量,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辦理公立國中、小之變更(含改名、改制、合併)或停辦(以下或均統稱「裁併」校);亦即當學校規模過小,即有發生裁併校之最不利結果。然而,學校裁併雖可增進教育資源之有效整合,但卻也常遭受損及學生學習權益及可能加速社區消滅的質疑,甚至因此波及選舉利益,而成為地方首長決斷上的政治兩難課題。進一步而言,......【全文請見相關連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