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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一、職缺名稱:本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學士級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

二、需求人員:1名

三、性別:不拘

四、薪資:
月薪36,300元(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五、工作地點:
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 (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六、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位。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如有課程規劃、研習辦理或影片剪輯經驗、具備AI工具使用能力者尤佳。

七、工作內容:
1、研習課程規劃與執行。
2、講座邀約、學員調訓與生活輔導等工作。
3、數位研習教材及成果編輯等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時間:
1、自114年6月16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年6月15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僱用期間因代理原因提前結束,契約即終止)。
2、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九、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4年5月18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 coshinwang@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教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職務代理人-○○○」(註:○○○為姓名)」。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7515承辦人王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十、檢附資料:
1、履歷表。
2、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5、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十一、徵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王小姐,電子郵件: coshinwang@mail.naer.edu.tw,連絡電話:(02)774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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