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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一、職缺名稱:本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學士級專任助理

二、需求人員:1名

三、性別:不拘

四、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須待取得畢業證書後方可到職)。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如有課程規劃、研習辦理或影片剪輯經驗、具備AI工具使用能力者尤佳。

五、工作項目:
1、研習帶班業務。
2、研習相關業務招標(遊覽車、研習手冊)與動支核銷。
3、教育部重大議題執行情形列管填報。
4、院內外活動及參訪接待、網站及公告訊息發布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址:
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聯絡方式:
(一)、薪資:
月薪36,300元(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本院新進專任約用人員之薪資,以自擬任職稱薪資級距第一級起敘為原則,於試用期通過後得採計其任職前之公職或公民營事業機構相關工作經歷,並檢附具體證明文件,經用人單位專案簽准後,始得採計。採計職前年資以一次為限,年資得以併計,每滿一年提敘一級,最高提敘五級,並自核准後次月起生效。

(二)、工作時間:
1、自115年8月1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2、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三)、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年7月7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 coshinwang@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教院教育人力發展中心專任助理-○○○」(註:○○○為姓名)」。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7515承辦人王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四)、檢附資料:
1、履歷表(請填寫附件「約用人員履歷表」檔案)。
2、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5、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五)、徵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王小姐,電子郵件: coshinwang@mail.naer.edu.tw,連絡電話:(02)774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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