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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徵才資訊

徵才項目明細(約用人員─定期契約)

1.徵才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

2.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約用人員)

3.官職等

4.職稱

臨時工

5.職系

6.名額

3

7.性別

不拘

8.工作地點

新北市/臺北市/線上

9.有效期間(公告)

1141230日至115111

10.資格條件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語言學、客家語文、臺灣語文或中文等語文相關系所。
  • 具備臺灣客語聽說能力或客語相關知識(詞彙、句法、語意等)等專業知能尤佳。
  • 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軟體,認真負責、細心、具學習意願。

11.工作項目

  • 計畫相關資料(包括客語名詞、語料、相關文獻等)之數位化整理、建檔、校對及標記等專業性處理,及協助研究資料蒐集彙整。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2.工作地址

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或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或線上工作。

13.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  資】

兼任人員時薪235元,每月最高時數50小時,核實支付(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工作時間】

一、自11521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1231日止。

二、專任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兼任人員依實際需求自行約定,惟請勿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應徵方式】

採電子郵件報名,請於115111日(收件截止)前,備齊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寄至信箱 chienhua@mail.naer.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國教院語譯中心臺灣客語對譯計畫臨時工-XXX(姓名)」。寄送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02)7740-7542承辦人李小姐,確認是否收到應徵資料。如逾期報名或應徵資料不齊備,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學經歷、聯絡方式及作品等)。

二、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能力證明及相關資料。

五、身心障礙人員請於應徵資料中檢附手冊證明。

【甄選方式】

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並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進行面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主動通知甄選結果。另本案視甄試成績,酌列備取人員。

【聯絡人】

李小姐,電子郵件:chienhua@mail.naer.edu.tw,連絡電話:02-7740-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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